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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兑现的通知

2024-03-22 11:15:50      次浏览
政策法规
各市(地)工信局: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龙江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省工信厅依据《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4年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对年度单品销售收…

各市(地)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龙江省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省工信厅依据《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4年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年度单品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新产品,按年度实际成交额的5%对开发企业给予奖励,单品奖励上限5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单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最高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经营异常情况。

(二)申报产品已列入省重点新产品发布名单,此前未享受过省重点新产品政策奖励,2023年度单品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地)工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于4月1日前行文推荐(附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省工信厅,同时抄送市(地)财政局。

(二)请各市(地)工信局提醒企业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原件及相关财务账目凭证,下步将进行财务现场审核,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2,现场审核时间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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