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地)科技局,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
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科技局,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网上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将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省2023-2025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5日。
三、填报方式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依次点击:“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右侧的“我要办理”——“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中的“填报”按钮,在线逐项填写2025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数据。填写完毕后先点击“保存数据”,再点击“提交”至省级认定机构。企业仅需在网络系统填写,不需要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地)科技局应提醒、督促本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企业应报尽报。因企业关停、破产、注销、迁移、资格取消等原因未能填报年报的,由各市(地)科技局汇总并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各高新技术企业应仔细核对有关数据的单位、数值等信息,填报数据应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火炬统计调查年报等数据保持一致,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出现误报、漏报情况,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3.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填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工作指引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上一篇:
企业必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攻略:红利 + 门槛 + 流程 + 避坑,一文全搞定
下一篇:
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奖励拟奖补企业名单意见的函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仅代表作者观点,与科迪昇无关。科迪昇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当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或者页面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请联系客服或致电13136688578 。